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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界定?

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界定?
发表于:2023-11-06
作者:法多星

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界定?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多星


3、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4、个人债务包括以下方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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