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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如何办理(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发表于:2022-07-19
作者:法多星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


1、办理股权质押的方式:

(1)首先,质押双方就进行质押达成协商,并订立合同。

(2)然后,质押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质押登记。

(3)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多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


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


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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