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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需要偿还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需要偿还债务吗
发表于:2022-11-08
作者:法多星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需要偿还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法人代表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不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否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可能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债务还款顺序


企业债务还款顺序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还款: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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