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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有哪些种类(合同违约处罚不得超过合同额的多少)

违约责任有哪些种类(合同违约处罚不得超过合同额的多少)
发表于:2022-11-10
作者:法多星

违约责任有哪些种类


违约责任逾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大种类:


1、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


2、届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合同违约处罚不得超过合同额的多少


合同违约处罚的最高限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并不是一定按照合同额来确定的:


1.如果是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是约定的定金的,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的,守约方只能择其一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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