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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发表于:2022-06-09
作者:法多星

劳动合同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1、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约;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其用人单位,可以解约;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行使解除权,可以解约;或单位可以过错性辞退、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等。


法多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实践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可能不只以上情形,如果您对劳动合同纠纷还有其他疑问或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咨询法多星律师,享受高品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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