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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发表于:2022-06-22
作者:法多星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有什么不同


(一)标的物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


(二)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


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权利要交付权利证书,抵押的标的物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


法多星


(三)生效的标志不同


质押担保只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即可,抵押担保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才有效


(四)担保期间财产损失的负责人不同


质押担保则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权,由债权人保管,期间财产的损失由保管方即债权人负责;抵押担保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依然可以保管和使用抵押物,担保期间财产的损失由债务人负责。


(五)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的处理方式不同


债权人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


(六)债权人是否有权收取担保物所生孳息不同


在质押中,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以外,质押期间质押物所生孽息,均由质押权人依法收取。(但孳息的所有权仍归质押人所有)在抵押中,抵押期间抵押物所生的自然孽息和法定孳息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人无权收取抵押物所生孽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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