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表于:2022-11-30
作者:法多星

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伪造病假条,如果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且在上述情形下解约的,单位不需要补偿员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多星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员工伪造病假条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劳动纠纷等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法多星相关律师,享受高品质法律服务。

互联网+法律
精准匹配,法务服务
2分钟响应,高效反馈
平台全程跟踪
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