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热点新闻 >

以案说法 | 没有汇款凭证的借款,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以案说法 | 没有汇款凭证的借款,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发表于:2023-06-12
作者:法多星

法多星


案件详情


原告某甲凭被告某乙于2014年6月书写的一张借款6万元的《借条》起诉被告某乙归还借款38000元。某甲以好友某乙向其借款6万元并提供某乙已经归还12000元为证据,其中有10000元是某乙以现金方式归还,由某甲自己写在某乙出具的《借条》的空白处,共计8笔;另外2000元是以微信(二人自2022年5月才有彼此才加微信的)转账形式归还,共计4笔。在一审中,被告某乙没有出庭,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某甲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乙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借款人民币38000元。


某甲和某乙都承认双方曾经是好朋友,居住在同一个小区。也承认是曾经一起玩过麻将。但某甲认为都是很小的输赢数额,但从来也没有因为赌博输赢而欠过钱。某乙认为她输给某甲基本都是欠着,累计达到60000元后写的《借条》。某甲认为是在2014年6月之前因某乙开食杂店(某乙在此期间确实开过食杂店)因某乙需要资金周转而多次向某乙借款,约有十余次,最后到2014年6月到期不能归还,双方将多个借条计算之后而合并写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但是,在长达近8年的时间中,某乙分12次归还了12000元,直到一审开庭审理期间从来没有否认过《借条》上记载的是借款。


本案中,原告某甲就借贷关系来说,不能提供证明自己已经向某乙提供6万元款项的证据,如果某乙否认,那么法院是可以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的。但是,直到一审判决之前,被告某乙即未否认更未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不成立。因而,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是没有问题的。


法多星


那么,被告在二审中提供上诉来否认《借条》记载的借贷关系成立,就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改判吗?当然,如果某乙能够提供和某甲一起打麻将赌博输给过某甲钱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双方当时的赌博欠钱的对话记录,而这些赌博欠款接近6万元的情况,当然也是可以认定该笔债务是赌债的。但是,问题是现在某乙仅仅是抗辩这笔6万元的债务是赌债,而没有提供其他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


以案说法


本案中某乙虽然抗辩说是赌债,但无论是赌债还是已偿还借款,在性质上都是认为借贷关系不存在,其性质也是完全相同的,那就应当对该债务是赌债承担举证责任,而本案中某乙不能就赌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诸如,和谁一起赌博,什么时间赌博,这是赌博多少次才欠下的赌债,等等。


虽然说,法律规定和要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如果出借人即提供了《借条》这个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据,也提供了支付贷款的证据,这可谓是证明程度达到了百分之百,当然应当得到法律支持,这是自不待言的。但是,在贷款人提供了《借条》等双方形成借贷合意的证据,但没有提供提供过借款的证据,但是,类似于本案这样作为借款人的某乙长期认可该借贷关系的存在并一直在偿还借款的,虽然在诉讼中抗辩否认是借款而是赌债等,但却不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那么,在人们根据日常经验法则看来,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贷可能性的更大一些,即可以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具有“高度盖然性”,因而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借款人玩失踪,联系不上怎么办?
如果您的欠款人仅仅是为了逃避返还欠款,故意不接收您的信息、电话等,这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失踪”,您仍然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寻求拿回您的借款。
民事科普丨恋爱期间给对方的大额赠与无法证明,分手时可要求返还吗?
在恋爱期间,男方多次向女方大额转账,分手后男方认为之前的转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要求女方返还,但未有证据显示双方已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法院会作何判断呢?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网贷逾期不还会坐牢吗?警惕这3种情况!
网贷逾期不还会坐牢吗?警惕这3种情况!
互联网+法律
精准匹配,法务服务
2分钟响应,高效反馈
平台全程跟踪
一站式服务